懷孕期間的產前檢查次數較多,不同孕周有不同的檢查項目。一般情況下,從末次月經第一天開始計算預產期,在整個孕期需要進行12-16次的常規(guī)產前檢查。一、孕早期在妊娠第8周左右需到醫(yī)院做超聲檢查,以確定宮內妊娠和胎心搏動情況;第10周左右可建卡,并建立孕婦健康檔案,此后每4周一次產前檢查,共9次。二、孕中期第15-27周末之間,每周一次產前檢查,共8-11次;三、孕晚期第32-37周之間,每周一次產前檢查,共6-7次;四、足月后第37周以后每周至少應有一次產前檢查,共4-5次。若出現異常癥狀或特殊疾病,則可能增加產前檢查次數。如患有高血壓等疾病的孕婦,可能會增加產前檢查次數至12-16次。建議孕婦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定期產前檢查,避免頻繁檢查影響胎兒生長發(fā)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