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在孕期考慮到過高的血糖容易對胎兒發(fā)育產生不良的影響,在孕期不論空腹還是餐后的血糖都要求比正常水平要低。正常情況下,孕婦的餐后2小時血糖應該在8.5mmol/L以下,如果是已經確診妊娠期糖尿病或妊娠期顯性糖尿病,最好把餐后2小時血糖控制在4.4-6.7mmol/L之間。按照中國的糖尿病指南,除了其他指標以外,如空腹血糖和餐后1小時血糖,如果餐后2小時血糖超過8.5mmol/L以上可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,如果超過11.1mmol/L以上可以診斷為妊娠期顯性糖尿病,此時要按照上面的標準進行控制。